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股东会可否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
www.njLsw.com
在法理上,公司法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与否,固然存在一定争论,但在法政策上,考虑到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公司章程往往只体现多数股东的意志和利益,且多数股东往往又身兼董事身份或者控制了董事会,如果认同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方式修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则会对少数股东的保护不利。比如,将《公司法》第16 条第3 款规定的股东会对关联担保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力转移给董事会行使,则控制股东可以轻松规避关于关联股东表决权回避的规定,置少数股东利益于不利境地。因此,我国公司法不应当允许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改变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力与义务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法律文件记载的股东。显名股东虽没有......
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后果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已经被上级单位决定停止职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以此主张合同无效的......
股东之间协商一致撤回投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的主要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一人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A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罗某为A公司的唯一股东,而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资金转入罗某个人账户的情况。二审判决在罗某不能证明A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诉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周某应朋友的请求,在无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公司已经被吊销印业执照,周某向想要不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但是朋友已经失联,周某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不在......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