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最新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www.njLsw.com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特殊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区,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仪器来看看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务的行为,致使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2)采取持械、聚众围攻等暴力、威胁手段的;
(3)损毁公务装备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以上就是关于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一、自己初次醉驾怎样争取缓刑?
一、自己初次醉驾怎样争取缓刑?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
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出于对怀孕妇女和处在哺乳期妇女的保护,两怀妇女犯罪是不适用死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哺乳期一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吗?本文将列举出关于哺乳期......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
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吗?不是的,共犯是共同犯罪的,帮助犯应该列为给主犯提供帮助的从犯,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什么罪?1、根据法律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
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不包括律师吗?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不包括律师吗?不包括律师,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
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一、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1、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1)被害人发现、反抗和逃避;(2)意外情况的发生;(3)物的障碍;(4)自然力的障碍......
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
刑事犯罪行为分为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四种状态,在组织卖淫罪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我们应该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未遂?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组织卖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组......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