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在北京买车可以回老家挂牌吗
www.njLsw.com
绝大多数是可以的,除了极个别的有区域保护的车型不可以。买车时讲明异地上牌,然后带好车辆的相关证件,让4S给你个临时牌照。拿好买车的相关资料和凭据单,还有自己的有关证件,是可以顺利上牌子的。一些朋友都是这样操作的。现在也正常还是可以在北京跑的。只是牌子是老家的。一点也不影响使用。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判多久?
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判多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由谁赔偿?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由谁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具体程序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一、新交规闯红灯怎么处罚?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中其实很容易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此时也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要求肇事者对事故承担的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对肇事造成损害结果也有要求。不过在不同的损害结果下,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那2017......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处罚的。那么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呢?一、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在我国起诉离婚交多少费用多少钱?
在我国起诉离婚交多少费用多少钱?1、起诉离婚律师费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