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骗取国家油补构成什么犯罪
www.njLsw.com
骗取国家油补涉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女抚养权?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一......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几份?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婚姻......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2023?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伴随着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等问题,若双方结婚之后有了子女,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又成了双方之间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
第三人基于工商登记而受让夫妻一方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宣布婚姻无效应该要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一、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一)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不能再进行分割;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
对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该怎么办
对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该怎么办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管孩子,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