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www.njLsw.com
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办理当时,会收回你们双方的《结婚证》,给你们发放《离婚证》。离婚程序到此完结。
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情形
一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的诉讼;
三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共同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因此,离婚后要求财产分割的事宜在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普遍。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
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原刑法条文有哪些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标准。所以,如果......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
离婚双方是否可以协议对孩子共同抚养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离婚双方是否可以协议对孩子共同抚养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婚姻法离婚彩礼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新《婚姻法》之中并没有关于离婚彩礼退还的规定,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
婚姻关系结束了,贷款未还清的按揭房如何分割?
1、1.离婚时按揭房屋归属的不同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按揭购房,不动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认定不动产的归属,存在非常大的争议。实务......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开庭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只是规定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三天,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内通知当事人领传票,确定开......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