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599-6265-110

top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呢,是否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呢?而且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继子女的继承权的问题吧。
一、什么是继子女?
继子女是指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二、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且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我们此处所说的代位继承首先是建立在:1、被继承人死亡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4、不存在遗嘱继承。
四、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法意见》第26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由上可知,代位继承权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而且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情况,在《继承法》中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关于继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这个问题之上,继子女需要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方可代为继承。在继承是一个繁复的过程,中间也会涉及许多专业的法律问题,

律师团队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