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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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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
3、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对于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
如何确认承诺生效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和义务。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至关重要。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
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
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
合同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
合同标的、数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需由当事人明确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无法确定,合同不成立。对此,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表述中可见一斑。该条规定对于合同中的质量、价款或者......
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0-50天。 2、付款方式的选择 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
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故二审法院以其未提起上诉......
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一、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物业和业主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业主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同样也是属于市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就是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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