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6265-110
首页
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财产
同居关系
婚外情
过错赔偿
收养
抚养权
抚养费
代位继承
民间借贷
遗产规划
遗嘱信托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www.njLsw.com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10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o%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和标准的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所需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道路交通......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城市道路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报警并维持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交通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那么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来普及下这个生活小常识。一......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一、商业车险是否可以退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对于交强险,相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
车祸赔偿法院已判对方还会找事吗
看具体情况定。被伤害者经协商赔偿或法院判决获得赔偿后,后期或不定期因病复发等费用增加较大的,仍可通过法院向赔偿义务人追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五险一金怎么自己交?
现在很多人都是自由职业者,比如在家里开个网店,收入也是不错。和上班族相比,他们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是他们中的很多人想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毕竟涉及到看病就医或者购房租房的时候,五险一金......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受二手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吸引,很多购房者在实际挑选房屋的时候,往往更青睐于二手房。虽然二手房价格要低一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必商品房交易的风险少,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的。事故发生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进行赔偿,以确保被侵害人的权益。但是有的时候在事故中责任人死亡了。这种时候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另一辆闯红灯,结果两辆车共同引发了交通事故,因为双方对造成的损失都有责任,所以会导致难以认定,进行损失赔偿时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要确定两......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
律师团队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精英团队
专家服务
专项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Lsw.com (nj-南京,Lsw-律师网)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