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599-6265-110

top

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被大众所关注,实践中由于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并不少。我国对于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谁有权利继承遗产,遗产的继承顺序法律都做了具体地说明。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的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与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会取消其遗产继承的权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律师团队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