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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秦淮区绕城高速公路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在2010年开始分居,2012年我起诉离
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在2010年开始分居,2012年我起诉离婚,他没签字。就没离掉。中途因为孩子就在没有起诉。我现在想办理离婚,有一个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