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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西埠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江宁区西埠遗产继承纠纷,南京江宁区西埠遗产继承律师提供江宁区西埠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继承、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 江宁区西埠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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