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京高淳区西舍劳动律师 |
南京高淳区西舍附近的劳动律师解决高淳区西舍劳动纠纷,南京高淳区西舍劳动律师提供高淳区西舍劳动法律咨询、劳动、劳动合同、企业规章、社会保险、竟业禁止、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赔偿、涉外劳务、劳动仲裁、劳动诉讼、HR顾问、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工伤鉴定、劳动保护、工伤认定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 高淳区西舍劳动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