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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百合路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浦口区百合路遗产继承纠纷,南京浦口区百合路遗产继承律师提供浦口区百合路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离婚后一方死亡能分到遗产吗 毫无疑问,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继承人。但是离婚之后,其中一方逝去,那么另一方还具有继承权吗?下文主要是我们阐述关于“离婚后一方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浦口区百合路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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