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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区蒋洼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六合区蒋洼遗产继承纠纷,南京六合区蒋洼遗产继承律师提供六合区蒋洼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亲生父母要是再婚的,此时子女就可能会与父母的再婚对象存在一个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要是继父母不幸去世的话,继子女的继承权该如何来确定呢?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 ·遗产继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那具体来说,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呢?关于这个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六合区蒋洼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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