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文书样式是什么样的

有些情况下在国家机关做出错误决定导致当事人受到一定损失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此机关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在当事人决定申请或国家主动赔偿时,是需要拟定一份国家赔偿文书的,今天我们看看国家赔偿文书样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情况、复议机关的复议情况,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时进行过质证的,写明质证内容)。

经审理查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定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理由)。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的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赔偿的)

……(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

(第二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不予赔偿的)

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三种情况,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四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维持……(机关名称和文号)决定。

(第五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撤销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

一、撤销……(机关名称和文号)(国家赔偿)决定。

二、……(赔偿的方式及赔偿数额)或者驳回×××(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事项)的国家赔偿申请。

(第六种情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变更复议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

一、撤销……(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二、维持……(原决定主文的事项);

三、……(其他决定的事项,如果变更决定的赔偿金额高于原赔偿决定且赔偿金已支付的,则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国家赔偿文书样式非常严谨,每一步每一条都需清楚细致,对情况的划分也非常清楚。其中会列出审查结果,赔偿原因并列出相关法律条文解释,最后会根据相关机关的最终审议决定是维持还是撤销原决定或是赔偿还是驳回申请赔偿的决定。


相关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赔偿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赔偿要什么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申请书上要写明1)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你的判决书上都有。 2)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执行的标的。标的明确了,法院立案庭才比较好立案子。 3)署名,署名是个人的应该手写签名并按指印。署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等能证明其身...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条件】 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 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自己具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也不能再让他人抚养了。比如,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经过审理自然是会作出判决的,那通常起诉离婚一审会怎么判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子中也可以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吧。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2、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 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


·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
    一、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
    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官司里面,不管是哪一方若想要最终获得抚养权的话,此时都是需要提供有利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具体而言,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该怎么收集证据获得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具体如下:(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每个人只能有一位丈夫或者妻子,所以在结婚前注意要思考清楚对方是否你的终身伴侣,再去办理结婚证明。另外如果你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拥有一位合法的丈夫或者妻子,但是你由于必要的原因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必要的原因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或者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离婚的手续,离婚后,你们将不再属于夫妻关系,你们将可以再与别的对象办理结婚手续...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领证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领证后若是发现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对于法院受理并...


·离婚诉讼过程要什么材料
    既然夫妻要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说明两人之间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纠纷,需要由法官依法进行判决。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那到底离婚诉讼过程要什么材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若有效是否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其在未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配偶对此不予追认的,该承诺无...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房产的分割,还有就是哪些范围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


·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人生在世,当我们成年以后,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是有很多的,比如从小我们被父母抚养长大,当父母变老以后,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负压,然后我们也需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抚养,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责任和社会压力下前行的,其实国家针对受扶养人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请看以下资料。 一、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受抚养人分为以下几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