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在提起国家赔偿的时候,一般由履行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当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国家赔偿的这种请求以后也会详细的进行审理的,认为当事人提出的国家赔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肯定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仍然可以提出复议。那么,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

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偿义务机关的书面决定。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2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期间届满的最后1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复议申请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及时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分别就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1)赔偿请求人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2)收到复议申请的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应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正确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3)超过法定期限提起复议申请的,应决定驳回。请求人对驳回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赔偿委员会决定。

(4)赔偿请求人的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

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指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应当调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同时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与请求人就赔偿数额、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协商。复议机关应当听取赔偿义务机关的意见。复议可以采取书面方式审理,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赔偿义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适当的决定应予以维持;对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不合理的决定应当予以撤销;认为应当予以赔偿的,复议机关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或者变更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

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对于作为其下级机关的赔偿义务机关具有约束力。复议决定一经生效,赔偿义务机关必须执行。赔偿复议机关如果在2个月内不作出决定,请求人可以申请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如果请求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表面上来看,虽然就包括以上两个步骤,提出复议后,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进行受理,然后作出相关的审理和决定。但是有一个最实际的问题就是当地人民法院如果对国家赔偿已经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再提起复议,这当中也会遇到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所以建议您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一定要聘请一个比较优秀的律师。


相关内容: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2023
    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一方亲自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有些特殊情况中,当事人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那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结婚证没领财产分配问题怎样办理 首先必须注意,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并没有结成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按一般法律程序办理离婚。 因此,这类夫妻向法院申请离婚,理应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结婚,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因此按照法定的离婚程序进行离婚。 其次,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结婚,则按同居处理 二、同居结束后,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1994年2月1日之...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离婚的法定情形。 二、...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国家赔偿诉讼提出被告不适格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诉讼提出被告不适格怎么办?国家赔偿诉讼中提出被告不适格应该及时申请更换被告,而一般国家赔偿诉讼中被告为:1、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4、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有些规则又...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直接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无论有千万种理由,只要为人父母,都无法逃避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2023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
    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 一、2020重婚离婚规定有哪些? 1、以对方重婚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认哪些情形属于重婚,具体来说: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


·一、重婚罪属于什么犯罪种类?
    一、重婚罪属于什么犯罪种类?重婚罪属于侵害婚姻制度的犯罪种类,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会出现执法人员进行执法错误而对我们的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在发生执法人员执法错误造成执法失误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国家赔偿来弥补损失,但是对于国家承担责任也是有条件,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