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 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金融押运公司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公司,要求准入门槛高,从业风险大。目前荆州市有多家押运公司,都是属于国企性质。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它们在发展经营上暴露了不少问题。因此,对押运公司进行改制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 1、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实现保安押运工作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怎么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情节较轻的会处以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处以罚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 只有严重违纪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你也知道该规章制度,如果你可以准备证据,书写仲裁申请提起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得参加生产劳动的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不得参加生产劳动的,如果有用人单位雇佣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16周岁至18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有着特殊的保护规定和保护措施。比如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对身体有害的工作,不得负担体力过重的工作等。本文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就业年龄的限制 确定...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法律方面不允许公司随心所欲的解除,必须要符合了规定条件才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员工因疫情休假是有工资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是针对,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介绍。 一、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人们不像以前一样,追求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看重精神生活,那么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随着增长,工程的质量是要求比较严格的,因为只有质量的稳定可靠人们才会安心使用,那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有哪些? 分部工程主要是将单位工程按各个施工部分进行划分,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
·一、劳动合同有附加协议吗? 一、劳动合同有附加协议吗? 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一、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属于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辞退福利的内容 1、职工劳动...
·在我国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10级属于工伤伤残鉴定中级别最轻的,不过,只要是可以评上级别的,都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并且,国家对于每一级别的伤残鉴定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拿到伤残鉴定结果以后,就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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