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人们不像以前一样,追求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看重精神生活,那么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随着增长,工程的质量是要求比较严格的,因为只有质量的稳定可靠人们才会安心使用,那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有哪些?

分部工程主要是将单位工程按各个施工部分进行划分,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表。在每一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都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施工单位,写明分部工程的名称、施工日期、工程量、评定日期以及各个单元工程的种类、工程量、单元工程个数、合格个数、优良个数,最后还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意见等。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三、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是如何评定的?

具体标准为:

合格: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已基本齐全。

优良: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为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工程质量如今是国家严格监督的一个事情,工程的质量在每个环节都是至关主要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的优劣,相关的可以使用工程检测进行监督,投入使用后,只有工程质量好的才会是用户用得比较安全放心。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工程质保期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期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保期其实是针对工程修建完成以后,有一些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最低规定。一般情况下,生活当中任何一项物品从生产出来到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在一段时间之内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那么只要在质保的期限之内就可以无偿进行返修的,工程质量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保期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保期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仍为劳动关系? 司法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


·最高法院对发包人是怎样否认劳动关系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正确的一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法院才承认合约的有效性。一些农民工劳动一段时间后发现不止招工者不承认,法律机构也不承认其劳动关系。法院到底是怎样否认劳动关系的,我们找到了相关内容证明: 一、传闻最高法否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给实际施工人 ,实...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1、本标准体现了“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思想。 2、在检验项目中,增加推荐值。其质量标准比行业标准更加严格,其推荐值比合格级标准一般提高了30%,体现了质量改进的PDCA循环理念; 3、工程质量关注点:质量关注点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目前存在的质量薄弱点,这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对质量通病的预防起到重要的作用; 4、对三级检验的抽检比...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工伤鉴定就是为了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共有十级工伤等级标准。对于每一个等级的具体类型和情形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四级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 四级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


·暑假工离职需要提前多久打辞职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


·江苏省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


·短暂性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一、二者概念不同: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但没有奖励员工反而还拖欠员工的工资,面对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在法律上拖欠工资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知识内容,供您了解。 一、拖欠工资怎么算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由于工资往往是人们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怕另一方没有财产执行,往往会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工资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写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问题。下面我们介绍了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供您阅读。 一、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冻结被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