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一、合同报酬约定不明确适用规定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二、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处理途径:
1、续约补救
合同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订立新的补充协议以弥补原合同的不足。我国合同法就补充协议的次数并没有任何的限制,而设置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合同得以更好履行,因此,只要当事人达成共识,订立多少合法的补充协议都是法律允许的。
2、合同解释或交易习惯补救
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做符合合同本意的解释;没有相关条款时,依据已有的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其次,根据合同法“六十二条”履行:
合同法62条对依照61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约定不明情况,分6项具体内容规定:
1、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先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时,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对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除此之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价格履行。
3、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有一个限制,就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需要当事人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最终还是要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
6、对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的惯例。
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也不利于经济法规定管理,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都知道了关于居间合同纠纷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的有关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对报酬等事项进行约定的,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不止有报酬约定不明,还有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不明确,想要知道这些合同不明的解决方式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赠与是实践合同吗
    赠与是实践合同吗一、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二、赠与是实践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我们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协议之一,大部分的交易活动都依赖于合同,有开始就有结束,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一、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


·合同诈骗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在与他人进行合同交易的时候怀疑对方在进行合同诈骗犯罪,在有确实证据的前提下就可将对方作为刑事诉讼的被告到法院起诉,一般刑事诉讼涉及的犯罪都比较严重和复杂而需要聘请律师辅助诉讼,那么,合同诈骗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收费,一般8000起。案件情况不同收费不同。合同诈骗罪如何判刑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签订出口贸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出口贸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 1、成交对象和交货目的港要贯彻我国的对外政策。政策不允许的不能成交,也不能将货物发往政策不允许的地区。 2、对香港、澳门出口合同的装运口岸不能写中国口岸或中国上海,必须写具体港口名称,如上海。不能将港澳与中国并列。有的外贸公司在出口合同格式的装运口岸栏里已铅印了CHINESE PORTS字样的,在制作合同同时更应引起注意。 3...


·关于合同诉讼新规定有哪些
    关于合同诉讼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实际的用工关系之后,就需要尽快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求是以书面的形式签订。那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相关介绍。 一、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之外的人可撤销合同吗
    可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对行使起诉权人的资格要求,也是提起诉讼的人能够成为原告的重要条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意定监护合同的特征主要是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无论是监护人的选任,还是监护事项的委托,均应由被监护人确定。意定监护的核心内涵是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监护事宜。二、意定监护的相关程序1.意定监护合同的订立。首先由当事人订立委托监护合同。即希望将来利用意定监护之人...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 1、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分两种情况探讨。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第2款:“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