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实际过程中,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二、并购贷款比例从50%提高到60%
新《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
除此之外,新《指引》还调整了并购贷款担保要求。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同时,新《指引》坚持完善金融服务和加强风险防控并举,在适当调整并购贷款条件的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通过加强防控财务杠杆风险、防范虚假并购、完善并购贷款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引导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并购贷款投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推动有竞争优势的境内企业“走出去”,促进提升行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
从新《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对于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调整中不难看出,商业银行对于企业申请并购贷款建立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更为有力的支持,不仅有利于提高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并购活动提供了便利。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之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1、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在于婚姻双方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合意。协议的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欺诈、胁迫等情节,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遵守并履行。 2、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通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如果需要转让的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得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还需要有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呢?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来做一简单的说明。 一、债权该怎么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一、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债务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那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行使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在诉讼时效内。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两年以上二十年...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一、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共同抵押的抵押物是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财产,比如位于不同位置的两处房产。其次,共同抵押是在不同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来担保同一债权比如两处房产上分别设定两个抵押权但每一处房产上的抵押权都担保同一债权。最后,共同抵押人对被担保的债权的清偿负连带责任,即每一个抵押物都对被担保的债权负全部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自20...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