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 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境内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肯定都知道,海关部门在对货物进行检验的时候,不是免费的,需要公司向海关部门交纳一部分的费用。因此,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这也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海关部门在征收商检费的时候,收费标准肯定是不得高于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的。 一、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申报商检的货物价值来收取费用。一般在货值的万分之八左右...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
·一、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吗? 一、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吗?离婚时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可以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另一方应当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暂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在以后进行补偿,只要双方达成即可。父母是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的,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
·一、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浙江省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
·抚养费可以减少吗,能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支付给子女用于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子女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当力不从心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抚养费有件减少,肯定也有增加的时候,那么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自愿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说法,此时要求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此时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
·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们知道离婚问题在我国非常常见,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未来有上升的趋势,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会越来越多,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我国的婚姻法有详细的规定,保障在离婚时候不出现很麻烦的纠纷,那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
·婚后另一半查出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金作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
·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一、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2、必须是犯罪情节达到死刑条件; 3、是判刑时候没有怀孕。 《刑法》规定的死刑条件和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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