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有何需要注意?

购房者最糟心的莫过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那么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该如何确定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关于违约金,一般是有约定就遵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三、注意事项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我们的介绍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您应该也有了解决方法,在此一定要注意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是最重要的。当然面对这种问题您如果有疑问的话,
相关内容: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
    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确定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通常表现为更换券商,在更换后股票会跟着股东卡走,但撤销当天不能进行任何交易包括下单指令。由于许多人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导致在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的过程总产生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相关知识。 一、如何确定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的赔偿金额。 所谓(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严重情节的,也是要被处以至少一个月的拘役。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请律师或是委托亲朋辩护也没用,找与属地法院领导或是刑庭庭长及其主审的法官有交情的亲朋说情还有可能...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节日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如果是现金福利和补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是发放的物品福利,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中免税的福利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新《民法典》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4、法...


·如果不挂车牌怎么处罚
    不挂车牌怎么处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实际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


·一、60岁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一、60岁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赔偿吗?60岁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可以赔偿的,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


·在我国关于划痕险算车险吗
    买过车的小伙伴们肯定对于汽车划痕险非常熟悉了,只不过当初可能出于各种的原因没有听从工作人员的推荐,但是当时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之下对于车辆划痕险也算是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但是车辆交易市场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新手前来购车,这当中的有部分人员对于划痕险算车险吗的这个问题就搞不清楚了。 一、在我国关于划痕险算车险吗? 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及相关法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买了车,车要想合法上路还需要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你知道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吗,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