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合同合法性审查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2、对等平衡原则。在交易过程中,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了己方利益而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是完全正当的,否则,其优势地位将被白白浪费,但是各方权利义务的设定要保持基本平衡,合同起草人最易了解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并需要正确的处理好这个“度”,寻求各方共赢,否则,所起草的合同会由于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者被束之高阁达不到交易目的。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寻求权利义务基本平衡,实现多方共赢。3、具体明确原则。内容清晰、条款齐备是合同文本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合同文本对交易内容反映不够明确、清晰或者缺少必要的条款,将会使合同文本不能反映交易实质,给将来的合同履行以及法律救济埋下隐患,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合同一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住所;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其他约定等基本或者必备的要素。结构安排上有逻辑并符合习惯、惯例。体例严谨,章、条、款、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各条款项前后照应、配合严密、表述清晰。二、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几种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仿制模仿的技术非常高了,清洁条款对于避免纠纷发生很重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已经或必然反映出来的事实属于法律事实还是客观事实,属于待证事实还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它包括哪些风险,这些事实能否成立,需要仔细审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合同审查的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以及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其次便是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等。



相关内容: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侵犯了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智力成果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财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可以转移。技术开发,自然是属于个人的智力成果,所以技术转让是被允许的。当事人就技术转让这一行为需要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双方的商讨,约定合同的内容。那么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转让合同书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让单位):______...


·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性质有什么关系
    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性质有什么关系一、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贸易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达成不同于惯例规定的贸易条件。但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国际惯例的效力,特别是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惯例的约束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在下列情况中,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选用某项国际惯例; 2、当事人没有排除对其已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某项惯例的适...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合同光盖章没签字算数吗?
    合同光盖章没签字算数吗? 一、合同光盖章没签字算数吗 算数的。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 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伴随经济发展越来越快,招商代理逐渐成为很多人选择的生财之道。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都极大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正是由于经济平稳发展,众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入驻中国,与此同时,国内的招商代理竞争也愈加激烈,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那几种情形,在进行招商代理合同签订的时候,应多加了解。(一)因合同委托书授权不明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 1、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


·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怎么写?
    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怎么写?需要如何写以双方协商的为最终条款,双部定金是可以适用于在合同的条款中。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不得在诉讼中即主张支付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选择违约金责任后,并不影响其要求对方返...


·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租赁合同,在出租以及承租方面是非常常用的一种合同,很多只要涉及到租赁的问题,都会签署租赁合同,这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而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了合同的种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以及要式合同的相关规定,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


·中介居间合同算网签合同吗?网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时我们可能会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此外还有网签合同,那么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算网签合同吗?签网签合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中介居间合同算网签吗中介的居间合同不能代替网签合同,两个合同是不一样的,中介居间合同不能算网签。网签合同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网签的合同是跟房管局信息是同步,一旦网签成功,合同的内容双方就无法更改,如有...


·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
    企业为了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维护自身的利益,会禁止员工在任职期间兼职其他相关工作或者离职之后不能到竞争企业工作等,这就是竞业禁止协议。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即可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