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见证书是否具有效力 一,法律服务合同见证书是否具有效力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见证书所承载的只是证明效力,可以证明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目睹或亲自调查核实,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方可以法律服务...
·五种无效合同合同部分无效其它部份有效吗? 五种无效合同合同部分无效其它部份有效吗?合同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所谓履行合同通知函,一般来说是由签订合同中的一方来撰写的。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来完成各自的责任义务,若是一方没有按时履行,另一方便可出具履行合同通知函,催促其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 催告履行合同通知函 致####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你知道什么是赠与合同吗?实践中,在赠送他人价值大的物品时,最好签订一份赠与合同,这样日后产生纠纷也能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赠与合同成立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基本含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予财产的一方称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称受赠人。 赠与合同作为财产所有...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出现了一定情况下的话,此时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一、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二、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的重点应当是从合同常常存在的问题出发,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在订立主体方面是不合法的,存在瑕疵,当然了在意思表示方面也是不真实的,内容方面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合法主体,没有虚假主体(如未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被撤销的组织)情况;订立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强迫表...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不用再进行赔偿了。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在发生合同违约时也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一、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 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 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投标保证金合同的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合同的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民属于合同的纠纷,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1、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
·动产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期是多长? 动产抵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期是多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合同法的设置为的是对社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和提供问题的解决方式。合同法的规定中,对于双方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作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当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当事人应继续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究竟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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