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一、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成立借贷关系。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如何利用借条认定借款成立

在借款活动中,写好借条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而写借条还要注意一些与之相关的事项,具体以下:

1、注意借条不要空白间隙太大。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

2、注意数字要有大、小写。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次而引发纠纷。

3、注意还款时要拿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借条作为民间借贷的合同形式,其具体条款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币种、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证明人和担保人、纠纷处理方式、等要件。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有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综上,在法律上还是希望人们能够通过正式的借款合同作为自己维护财物权益的依据的,但是民间还是有大多数人在借钱的时候通过借条来维系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所以法律也会保护那些内容齐全且合法的借条的,只要借条签字生效就是借贷关系的产生时间。


相关内容: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应该合理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活动也是一样的,借款人在借款时一定要确保借款用途是合法的。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如何处理借款用途不合法情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我们已经知道,要构成无因管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必须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是指由于无因管理而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人虽然没有受他人的委托,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他人不能自行处理事务时,为他人管理事务,避免利益损失。这种互助的精神法律是鼓励的。因此,法律规定了无因管理之债,以便在鼓...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 生活中有这样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就是说欠债一般是还的是钱的,但是债务也是可以用物来抵的,很多债务还不上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房子等固定资产来抵债,那么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 一、范文 以物抵债协议 ____________(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财产抵偿所欠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债权债务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债权债务法律法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在合同纠纷中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一、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高利贷的借贷合同属非法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但是“借钱要还”,”重合同,守信誉“,这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借款人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在此前提下,双方重新商定新的和法规没有冲突的借还款合同,并有第三方协调执行。 2、如果和借款人多次协商,无法取得一...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


·拖欠租金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拖欠租金的解决办法有哪些?1、 首先房东催缴房租,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可能租客确实暂时有资金问题,房东应该予以理解,暂缓租金的收缴。这样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租客也会对房东感恩。当然,可能有租客故意拖欠租金的行为,这时就应该和租户讲明拖欠租金的责任。另外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解决纠纷。2、 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


·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一、诉讼费的种类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


·欠多少钱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一、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1、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6、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宜,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那么,若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董事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见《公司法》第38条;在三种法定情形下由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