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国家赔偿材料有哪些?

国家赔偿申请材料主要有: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代理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系申请人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参照民事诉讼执行。

二、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任何认为自己满足了获得国家赔偿条件的公民,若是想要获得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赔偿金,那么就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提出赔偿请求。该请求若是被受理,那么受理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左右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相关内容:

·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我们不仅要收集证据,还要掌握一些技巧。那么,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比较麻烦了。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


·生前夫妻怎么立遗嘱给孩子?
    生前夫妻怎么立遗嘱给孩子?夫妻可以通过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订立遗嘱。被继承人是有权处理个人合法的遗产,被继承人可能将遗嘱指定由一个或者数个继承人继承,也可以将遗产指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


·宣告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多家长会问,孩子不跟我我的话,我是不是要给抚养费了?抚养费给多少合适了?我这里是农村,抚养费应该给多少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特意编辑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到你。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必须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负担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议,谈不成的,就只能由法院判决了。所以,抚养费是一定要给的。那么,给多少了?这个法律也是有规定的。抚养费的多少,根据父母...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可以自己协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
    起诉离婚时很多离婚的人选择的方式,起诉离婚好多都是难以解决的解决的离婚问题,起诉离婚就是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进行离婚,法律一般都会要求提供证据,但是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正常的诉讼都会要求证据,但是起诉离婚究竟怎么样,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可以吗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当今社会如果女性不幸遭遇了家暴,大多数人往往都会选择提起离婚诉讼,说到离婚就一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问,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婚姻法司...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等,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2、一般不会向家人告知判决内容的,不过会有宣判,家人可以去听。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给当事...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实行的生育政策是二孩政策,国家是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但一对夫妻也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超出计划外生育的,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实践中存在再婚夫妻各自已有孩子或其中一方有孩子的情况,那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再生育政策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