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居间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当事人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在合同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地址或住所。写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2、居间项目的名称(合同的标的)

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成交。因此,居间人必须明了委托人的意图和目的,即要明确委托人希望居间人介绍哪些方面的客户,最终达到什么目的。在合同中,居间项目的名称要体现居间合同的目的,要写得简明而准确,如商务居间合同的该条款,可以写做“购买××特种原料”。

3、居间服务的内容要求

这一条款是对前一条款所做的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居间人的服务内容作具体、详细的约定,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转让技术,委托方对商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对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转让费用、后续服务等,都会有具体的预想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必须将居间事项的细节认真加以考虑,要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4、有关保密事项和信用事项

在媒介居间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在合同中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必须履行此隐名义务。

居间人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会获悉与委托人有关的商业秘密,委托人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如果居间人将委托人的情况详尽、毫无遗漏地介绍给第三人,那么委托人在与其第三人的谈判中会处于不利或被动地位,这是委托人不愿看到的。因此,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在合同中应该将要求居间方予以保密的内容加以规定,居间人对此应恪守信用,在向第三人介绍情况时做到适可而止。为防止意外,需保密的事项还可以由双方专门签订一个协议,作为居间合同的附件,另为妥善保管。

5、合同履行期限

居间人的居间服务不能无限期地延长久拖不决,因此,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居间人完成居间事项的期限,要写明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超过截止时间,合同就自然失效。

6、居间报酬、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在合同中应对居间报酬的数额及计算方法做出明确规定。居间合同的酬金的给付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根据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的金额按一定比率计算;另一种是给付一笔固定数量的货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下来,采用哪一种方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居间人未促成委托人与相对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采用活动经费或劳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活动经费或劳务费大都采用一次包干的办法,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并规定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的方法。在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酬金和费用的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7、违约责任

该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方具有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数额及其计算方法。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

9、其他约定事项

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还可根据需要约定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条款。

居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答案是肯定有的。合同的订立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双方都具有订立合同的条件,内容是真实不违法的,合同都视为有效合同,即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以上还阐述了居中合同的主要条款,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内容:

·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话,可能会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严重的时候,甚至有可能会对合同的一方带来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在发生商事合同纠纷的时候您可以选择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商事合同纠纷起诉状应当怎么写呢?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量刑差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2023仓储合同指的是什么
    仓储合同指的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


·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一、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需要进行签订的;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 新三板法律服...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关于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随之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也参与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二、产生原因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
    交易中,当对方不收货时,您可以将货物提存。但要注意一点,就是提成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在实践中,合同提存需要有哪些条件呢?提存虽然是一种法定的交付方式,但这毕竟不是由收货人亲自接收的,所以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当事人才能将货物提存,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在法律上,提存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提存要哪些条件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


·租赁合同涉及到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涉及到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如果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该怎么办?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该怎么办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可以是一个月的租金...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 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履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那么,在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等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时,违约方要如何承担起合同违约责任呢?下面就由律师为需要的朋友主要介绍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以便您能以此解决生活中合同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责任的承担形式种类: 一、继续履行 强制实际履行,是...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1、甲...


·合同成立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合同成立时间是在什么时候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


·居间合同欺诈该如何防范?
    居间人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的关系,居间人接受企业的委托进行如加工等任务,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流通与消息的不对称,有时会出现居间人欺诈企业的现象,这样的欺诈有时候对于企业来说,有可能是致命的错误,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普及一下关于居间合同欺诈防范的有关问题吧。 一、居间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进行赠与,就需要签署赠与合同。如果签署了赠与合同想要撤销怎么办?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由于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往往会有许多困惑。下面由为你详细解答。 只要符合法定事由,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 、撤销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