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二、结婚登记由怎样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⑶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⑴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⑵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⑶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⑵非自愿的;

⑶已有配偶的;

⑷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⑸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相关内容:

·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在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户口手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孩子的户主。在离婚后,若发生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派出所办手续,将户口转移过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


·家属被刑事拘留怎么找律师?
    家属被刑事拘留怎么找律师?家属被刑事拘留可以通过当律师事务所找律师来进行咨询。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听说家属被抓,又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直接向办案机关了解相关情况。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离婚起诉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


·离婚了一般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要是家里没有子女还好,如果有子女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可以说对自己的影响是很大的。这时解除了夫妻关系,还需要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离婚了一般小孩抚养费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一般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哺乳期离婚财产协商或则是诉讼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离婚后,关于孩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比如,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或多或少都由夫妻双方视情况共同商定,当然,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发生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时,孩子有权要求追加抚养费,那么法律认可的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呢?二、追加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重婚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一、重婚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可见,搜集证据有多重要!! 实践中,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


·无抚养权迁户口需要那些手续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无抚养权迁户口可以迁移吗?需要的手续有那些,下面我们与您详细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抚养权户口可以迁走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
    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是法律上面认可的合法夫妻,而此时也会在彼此之间成立夫妻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会有一些义务,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呢?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1、同居义务 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主要有十二种,具体如下: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