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重婚罪一般判谁承担刑事责任?

一、重婚罪一般判谁承担刑事责任?

1、重婚罪一般判重婚者、重婚者出轨的对象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类型的婚姻怎么处理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由于重婚罪是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故此若是婚姻关系之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不向法院控告重婚行为的,那么此类犯罪分子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是受害方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必须在提交诉状的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对方确实重婚了的证据。


相关内容: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对于离婚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该过错是导致离婚的原因,否则不能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诉请。 (2)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应属于法定情形,若过错不属于法定情形的,离婚损害赔偿诉请不予支持。(3)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且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因损害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也就无需赔偿。...


·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分开而消灭,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也会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那实践中,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


·父母可以跟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不可以。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


·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现如今,许多人的婚姻状况一直存在着各种问题,情况严重的话,可能就会离婚,分家,闹出种种矛盾等。到了婚姻走投无路,离婚的地步的时候,在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话题就是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下面,我们就带你走进去了解一下,让我们深刻的去认识。 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的情形,此时,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一、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军人能离婚吗,离婚条件有哪些?
    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肩负着保卫国家、人民的重任,可能会长期与自己的配偶分居两地,那么这种情况下军人能离婚吗?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军人怎么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军人能离婚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军人也是人,可以结婚,自然可以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也就是说,除非现役...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目前是最新规定。 《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问题,可是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都知道新婚姻法对一些关键性,具有争议的,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重新进行了细分,结果就导致有一部分女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一、做好婚前协议结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买...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是什么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2) 结婚证书;(3)身份证;(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离婚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


·夫妻两同时犯罪可考虑缓刑吗?
    夫妻两同时犯罪可考虑缓刑吗?夫妻两同时犯罪是否适用缓刑得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不能因为夫妻就从轻处罚的。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二、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任何人遭到国家行政执法行为带来的伤害的时候,都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按照法定的要求程序进行索赔,有关部门也会很快核对事实,做出赔偿。但是请求国家赔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否则就是无效,这就是时效的问题,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少,这也是很多人不了解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具体的诉讼时效。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