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的客观条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收购,主要是针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以上就是掩饰犯罪所得罪的判刑处理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所得进行掩饰或者隐瞒的,属于非法侵占财产的行为,是需要由法院进行立案侦查处理后,依据实际的犯罪所得大小以及财产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最后由法院依据上述法律作出判决。



相关内容: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骗取出境证件5~19本(份、个)的;(2)为违法犯罪分子骗取出境证件的;(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骗取出...


·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利益。但由于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许多人对于何时委托辩护律师等情况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有哪些?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刑事拘留),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


·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申诉针对的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但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诉,否则的话也是不会被受理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光了解申诉的时间还不够,还要知道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


·诈骗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诈骗犯罪
    实践中,对诈骗犯罪进行认定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能够帮助我们准确的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诈骗罪吗?而诈骗罪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怎么认定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


·遇到诈骗罪在哪里报案?
    当有人开始想不劳而获的时候,就会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为自己所用了。一般情况下,当公民发现自己被诈骗的时候,应当立即报案,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的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避免更多人受害。那么,诈骗罪在哪里报案才行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遇到诈骗罪在哪里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一、直接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


·审判阶段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我们知道要是刑事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的话,那么此时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而要是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的律师是否还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审判阶段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审判阶段是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罪重的阶段,包括一审和二审。审判阶段对于被告人来说是决定前途的重要阶段。律师的作用也会在这个阶...


·贩毒无期徒刑的情况是什么?
    贩毒无期徒刑的的情况是什么?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上的难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起争议颇大的诈骗案件,主要争执焦点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司法实践,认...


·抢劫判刑几年,如何处罚抢劫罪
    与盗窃不同,绝大多数的抢劫都包含了暴力的成份,有时候会转变成杀害被抢劫者的情况。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很重的了。说了半天,究竟这个抢劫判刑几年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


·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