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和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和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除了必要的条件外还需要走一些程序。那么走完程序后就代表这公司成立了吗?那公司设立的时间如何确定?我们为您介绍如何确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以及申请设立所需要的程序。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发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上述为您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及所需程序,在领证时,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一个麻烦繁琐的过程,若不了解其中所需证件和要求,可能会让你走很多弯路,浪费不少时间。因此我们建议在确定成立公司之前仔细咨询律师或请律师专门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装饰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
    装饰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


·中标以后能安排分公司签合同吗?
    中标以后能安排分公司签合同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注册公司一般多少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一般多少注册资本?(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 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照转让价购买股权,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的意见,是指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
    为了让市场能够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以保证我国经济得到飞跃的发展,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将我国现存的公司企业做出相应的归类并且用不同的法律加以规范,并且要求每个企业将各自归属到相应的种类之中。下面一起来看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形态特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限...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公司发的适用范围其实就是指公司法的管辖范围,在那些范围对哪些主题能够适用公司法,就跟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只是在那几个方面,属人属地以及保护主义等方面是一个道理,那么到底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呢,我们已经为您列举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么操作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研究准备到方案设计,再到谈判签约,成交到并购后整合,整个过程都是由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并购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战略准备阶段;二、方案设计阶段;三、谈判签约阶段。根据现行的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时间有严格的限制,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要在停牌期间完成境外标的初步法律、财务、行业尽职调查难度极大;这一期间同时还可能...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果合同到期的话是需要续签的,但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会按法律规定办事,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呢。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1、去当地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担任,同时也要满足依法登记。那么您知道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义?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公司时,是需要有注册资金的,可是,注册资金确定之后就不能更改了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1、发现企业偷税漏税可以举报,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