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诉讼的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中诉讼的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条款适用范围与当事人本意不符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条款的本意,是适用于因合同产生的全部纠纷。但在起草争议解决条款时,有律师将其表述为“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由某某法院管辖”;“因一方当事人违约产生的纠纷,由某某法院管辖”等情形并不少见,一旦当事人因合同效力等非履行原因发生争议,则交易对方有可能以纠纷不属于条款适用范围为由提出抗辩,进而使约定争议...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二、协商 ...
·一、欠钱不还冻结银行卡六个月后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冻结银行卡六个月后怎么办?一般查封银行账户期限为六个月,过期后如果没有判定与当事人无关,就自动解封。更正一点,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注: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银行则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
·银行借贷的种类都有哪些 银行借贷的种类都有哪些?为避免民间借贷出现高利贷的情况,损害到自身合法权益,因而很多人都会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手续相对就是比较复杂的,同时银行借贷也有不同的种类,那具体来说银行借贷的种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可供选择的银行借款种类很多,可供选择的银行借款种类很多,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按借款期限分类。 按借款的期限可分为短...
·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是怎么进行的 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是怎么进行的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而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利息而产生纠纷,但民间借贷中具体分为了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其中只有有偿借贷才会涉及到利息问题。那您知道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是怎么进行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利率利率又称利息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对离婚时夫妻一方...
·吊销10几年了注销罚款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将进入工商的企业信用体系名单。如不及时办理解除法人黑名单,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公司贷款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与个人贷款是无关的,所以公司的贷款仅仅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来签字与个人是否偿还无关,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当然就不得而知了,自然是可以的。从法律上来讲。营业执照号码和公司名称没有变更。那么作为法人主体的公司,是没有变更的。仅仅是换了法人代表和股东。但新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仍然对公司以前的债权债务有偿还...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并购贷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私募” “私募”是证券发行方式的一种,是指证券发行者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证券。私募发行对象有机构投资者,如金融机构,或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公司;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内部职工。私募发行的最大特点是发行者不必向证券管理机构办理发行注册手续,从而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注册费用;另外,私募发行多由发行者自己办理发行手续,自担风险,从而可以节省发行费用。相对于公募发行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