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银行则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项。
二、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三、预付款保函的种类
保函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是预付款保函、有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没有按时预付款,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的金额。预付担保的金额不超过承包人收到工程预付金额。
第二种是投标保函、是向受益人作出保证,在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时间内,投标人不可车标、改标、更改原报价条件,应遵守其诺言,并且一旦中标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招标人违约,银行将子啊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金额,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第三种是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申请人的要求,向工程的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保证承诺。
第四种是质量保函、是指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第五种是临时进口设备再出口保函、按国际工程承包惯例,凡承包商为施工而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可免关税,但完工以后,用于施工临时进口设备必须如数再运出工程所在国。
四、预付款保函扣除
当申请人未能向受益人履行合约,则银行将代替申请人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同时,申请人在银行购买的此项服务终止,预付款保函失效。
预付款保函是合同乙方保证自己收入的一种手段,这种保障手段多出现在工程中,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平等,若有条件,甲方都应该先申请办理预付款保函,目的是为了在项目结束时,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完成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将由银行出面,将甲方事先支付的预付款付给乙方,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当银行履行完此项业务时,预付款保函扣除。



相关内容: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二、具体情况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


·正常情况下有欠网贷不还的吗?
    为了支持创业等个人活动,社会上近期出现了许多较为便利的网贷机构。这些机构以其便利的形式以及较低的利息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在网贷的运行过程中依然有特殊的情况出现。那么正常情况下有欠网贷不还的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正常情况下有欠网贷不还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欠网贷不还也有着相应的惩处以及严重的后果。以下即为相关后果以及惩处内容。 一、直接冻结借款人抵押的资产 借贷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的又该如何处罚?本文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一)、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事实上,在生活中,人们进行民间借贷活动除了人情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利息的缘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我们应该怎么计算呢?此外,实践中,我们在算民间借贷利息时一般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物质鼓励。“利率”是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本身就采取虚假的行为来骗取贷款的话,则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其实会被按照贷款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成立此罪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贷款诈骗罪成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发行一般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l年的利息。 发...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一、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也是银行进行管理的重...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一、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原告的诉求属实就应该及时还钱,如果原告的陈述不符合实际情况就应该做好如下准备: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


·债务是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是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结婚登记前,...


·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的犯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此时也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