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内容: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


·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可以采取按什么措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可以采取按什么措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债权并不会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人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吗?法人代表不需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人代表的责任是什么?(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方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少不了和其他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转让这些债权债务给第三方的,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几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3、可以通...


·分期缴纳罚没款程序主要是什么
    分期缴纳罚没款程序主要是什么?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应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原因,行政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理判断当事人缴纳罚款的能力,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即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要防止当事人借此逃避法律责任。当然,法律规定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是有条件的,当事人一旦有了履行能力,就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决定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有履行...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一、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 一、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 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有的人的观念里面,总认为在对方借钱不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有的人的观念里面,总认为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如果自己没有借条的话,就不能向法院起诉。那到底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不?相信不少人对此都有疑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如果股东有借款的需要,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此外,如果公司有产生债务,在清偿债务时,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则通过拖欠货款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券职务的清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减少资金风险。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的相关内容。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拖欠货款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


·欠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没有欠条起诉比较麻烦。可以搜集的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3、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音。经过核实的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因此手机上的聊条记录、手机录音等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