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内容: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根据工资发放情况,周六周日有工资的话,也可以算上。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签订...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企业招聘员工为自己工作,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过实践中确实会有一些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甚至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但如果该员工是未成年工,未到参加工作的年龄,那么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我们来做一个详细的了解。 一、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


·参加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网络系统发展的很快,为很多人提供了便利,我们也都渐渐习惯了网络生活,比如网上购物。随着网上购物发展起来的还有物流行业,正是人们在网上购物的增多,就需要招收更多的快递员。接下来,我们谈一谈有关于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 一、参加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是需要的,因为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有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如果想长期从事这一行业劳动合同是必要的。 二、劳动合...


·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婚丧假怎么发工资
    在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当中,具体包括了婚假、丧假等等,其中丧假肯定就是因为家里有亲人去世了,然后处于人性而给予的假期。此时,去世的亲人不同,那么丧假的时间不同。那么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一项工程对于用户来说可能最重要的就是质量了,一个做工程的公司的信誉与技术的先进度,科学的管理与做出来的工程质量都是挂钩的,是一个公司的前途,如果因为质量的不过关,严重的话可能的有关人的生命安全的。那么我国关于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关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目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按工程需要配置组织机构 ⑴质量管理机构控制措施 ...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制定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制定十分重视,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但是有的不法单位在员工工伤后不对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时候很多人不知道用什么法律保护自己。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不执行怎么走法律程序?下面就工伤认定后单位不执行怎么走法律程序的问题进行解释。 工伤认定后单位不执行怎么走法律程序? 先收集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时候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争...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1、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合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无从谈起.如果单位不申请、不配合的话,可以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还要经过劳动关系确认程序.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反悔的情况,并且用工单位会主张高额违约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