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

一、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继子不一定有房屋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享有法定继承权,可以继承房产。二、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的继承权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但是必须是在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前提之下,对于那些被抚养,但是却与父母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则可以认定为抚养关系不成立,此种情形,无论是继父母任何一方死亡,继子都不能继承财产。



相关内容: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争夺财产会不顾亲情感情,因此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甚至会大打出手产生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依法来解决,那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 1、案例 1981年2月,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


·房屋漏水开发商不赔付怎么办
    房屋漏水开发商不赔付怎么办 一、房屋漏水开发商不赔付怎么办 房屋出现漏水情形的,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维修的责任,开发商应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护,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责任的,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尬。晚上晚归,要担心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所以对于有车族来说,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小区内的车位情况,顺便也要了解小区周围停车场的信息,以防万一。 绿化,空中的花园。绿化面积是新建楼盘验收的标准...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 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要怎么写?
    在如今这个找房难,卖房更难的时代,如何用最少的钱买最心仪的房子是每个人都想掌握的技能。那么,在与开发商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发现自己买的房子与开发商对房屋的描述不符,并且开发商并不与您协商解除合同,那么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范本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修建一批房屋,用来安置无力购房或租房的人。南京公住房准确的说是公租房,这类房子的产权在政府,但是以一种价格较低的方式租给符合条件的人。那么南京公租房的租赁标准是什么呢。 一、条件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财产...


·如何退房子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


·股东个人住房贷款公司有偿还义务吗
    股东个人住房贷款公司有偿还义务吗?1、股东个人住房贷款公司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股东个人债务和公司无关,而且,公司的债务一般也不需要股东个人偿还的。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但股东因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拍卖这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将导致“外人”成为公司股东,从而破坏公司的人合性。2、借款纠纷的诉讼诉讼时效是2年,我国《民法通则》第...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满足上述五点其中的一点,买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中,通常合同的有效性是双方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描述做个简单学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