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

(1)因承包商过程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4)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5)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6)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值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抗辩权的应用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双方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

(2)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能力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总之,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由于对质量、工期、报酬等关键性的条款的约定存在暇疵或盲点,导致合同履行无法进行,就此而产生的纠纷,既可以遵循合同法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又可适用司法解释,同时法律为纠纷的处理赋予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的抗辩权,以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不断发展。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的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一、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怎么计算? 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支付相应的报酬。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时间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


·2023年山西省工伤认定标准如何?
    员工在所在的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作性质所造成的身体伤害,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对于员工来说是个噩梦,有可能就因为这样的一个意外,导致劳动能力受损,甚至是丧失。员工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所以对于员工的财产权益保护,工伤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2017年山西省工伤认定标准如何? 一、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 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要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那首先需要经过认定,确认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工伤范畴才行。那此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报工伤事故 1、 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


·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其实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自己和用人单位还处于一个试用期的状态下,一般很少有用人单位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也可能有一些正规的厂家,在员工试用期之内就会和员工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确保厂家和劳动者的一些基本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是什么?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是什么?1、现场(1)钢筋规格、型号、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钢筋上的标识和外观质量;(2)钢筋尺寸、弯钩角度、弯钩平直段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用直尺量测,如箍筋内尺寸等;(3)钢筋连接形式、连接区段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钢筋连接接头面积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纵向钢筋间距、箍筋间距、双层钢筋间距、弯起点位置、钢筋接头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