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土地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1、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2、林地可以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3、宅基地不能继承与宅基地和耕地的情况一样,农村集体所有制在原则上不能继承,但中国实行的是“宅基地”政策。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在老人死后,房屋是老年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然而在房屋自然倒塌之后,村集体收回。4、其他形式的承包土地可以继承这里其他形式的承包土地大多是荒山荒地,可以继承,因为这些土地使用权大多通过招标或拍卖、协商进行,合同期限和合同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只要可以在合同期内继承,不想继承的孩子就可以转让,转让费可以作为继承的一部分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人在死亡后,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员应到当地的土地主管部门,属于遗产部分的土地承包权应该递交自己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继承权合法的使用土地。入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应该由村集体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重新分配土地的归属。



相关内容:

·土地出租协议怎么写
    土地出租协议怎么写 土地出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有效形式,为了保障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一般情况下,土地方出租房和承租方往往会签订土地出租协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的情况拟定相关条款来约束对方的行为。那么,土地出租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土地出租协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最有效使用原则。对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决定了人们对它的利用情况,或者从使用情...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许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提交材料的时候也在纠结,这个材料到底属不属于诉讼材料呢?例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诉讼的材料。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不属于。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为了方便法院联系当事人并寄送司法文书,当事人到法院办事时,法院都会让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并签署《送达地址...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土地补偿标准:   区片范围:文山县开化镇,城区环东路(省道206线东过境段)—文都二级公路—茶安—独石头—文天二级公路—城区环东路(省道206线东过境段)。区片补偿标准:8178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一、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现我们为您整理了201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的最西部,他最早被人知晓是因为要修建三门峡水库,我们知道,修建水库避免不了要进行征地。水库附近可能是农村,也可能是城镇,政府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对被征收土地者进行补偿。那么,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三门峡市的征地补偿有两种方式,产权交换和货币补偿,将分别为您介绍,并为您带来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三门峡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三门...


·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我们国家为了方面我们的生活,颁布的很多的证件,其中就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用来证明我们是这个土地的合法权益人,是可以在这片土地上面进行利用开发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证很重要。那么土地使用权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1、田地不能写在遗嘱里,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1、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当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其他省市的联系,加快当地的经济发展,会决定修建公路、铁路、桥梁等,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施工单位出于节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考量,难免会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天平高速公路的修建就征收了不少土地,被征收的朋友对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的关注度是比较高的。 一、天平高速公路路段包括哪些? 天平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