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法人,其实也就是法律上的公司主体负责人。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相当重的。那么,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您知道吗?下面就跟我们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倒闭法人承担的责任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和承担,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法人终止时的责任承担按照大陆法系的制度设计,在进行清算前要求先宣布解散,即所谓“先散后算”;而英美法系则要求公司只有清算后才能解散,即“先算后散”。但都遵循着这样的设计思路:清算---注销---人格消灭。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在法人资不抵债时,可能会导致法人的破产,只有通过破产制度的实施,才能将法人的有限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我国的现行立法,仍采取的是法人企业负有限责任,可以宣告破产。法人的破产分为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和适用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的破产程序。一般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按法定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清偿对外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分配。因破产清算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且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法人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随着破产清算结束从而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和第192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算主体应是企业的股东或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而言:非公司制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非公司制集体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人,联营企业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国家授权投资设立公司的机构或部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或其控股股东,其它类型的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是其开办单位或投资者○7。由于清算主体在清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能和义务就是尽量保全企业的财产,采取合法的措施回收企业的对外债权,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甚至增值。另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是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法直接规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实际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其在限定的期限内承担清算责任,以被清算企业财产为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从而以落实清算责任将法人财产的最终有限责任落到实处。此时清算主体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主体的清算责任实质是一种实施清算行为的义务,在清算主体不进行清算时,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并没有改变。但是,如果清算主体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应由清算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的是,此时并不是法人应承担的有限责任发生了改变,而是清算主体因不作为或作为,侵犯了债权人要求以法人终止时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构成侵权,所以清算主体应对债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公司倒闭法人责任的相关答案了,希望您在对类似法律问题都能慎重再慎重。因为法律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所以本文介绍所涉及到的知识只能算是沧海一粟。在您需要法律帮助的时候我们还是建议您找寻专业律师在解答问题,比如我们网站律师都是拥有过硬专业知识的,值得您的信赖。



相关内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法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往往规定着不同于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条件,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旨在防止股...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公司中的股东大会享有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权力,大部分的事项只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通过即可,但是对于一些涉及到公司重大问题的事项也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之后才能执行,此即公司法特别决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


·公司企业人员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公司企业人员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 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 二、公司增资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的法律,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这种有价证券以及投资资本市场,就要同时受到《证券法》的监管,另外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则要同时受到《公司法》的监管。我国理论界对于《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颇有争论,总体来看,可...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但是,股东应该约定合理、合法的出资期限。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规定,企业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后,公司不得虚报注册资本,股东等不得抽逃出资,否则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注册资本对公司的重要性。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 集团作为一种特殊存在,并不是我国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其各方面的规定也较为特别。并且人们对于其设定及其他法律问题,更是不太了解。那么,有关集团公司法规内容具体有哪些?或许您可以通过下文加以了解。 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是企业经营管理较为常见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建设工程项目时,可以会需要进行项目融资,若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会采取适宜与当前形势的采取合适的融资方式。根据实践情况来说,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一、项目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


·企业法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法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在我国对于股东出资的形式是有多种多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且在出资的时候也有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注意的,不然的话就有可能会导致出资不实的问题,当然对于出资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那么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1、出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


·企业入职人生观是什么样的?
    在从学校毕业进入职场之后,就需要您对自己做一个职业规划,在这个职业规划中需要明确自己的企业入职人生观。很多人并不觉得这个有什么重要的,其实正确认识自己的入职人生观,更加有利于您在企业中工作的积极性,那么企业入职人生观是什么样的? 第一,就是积极主动乐观的品质。以前自己也知道这种品质重要,但现在懂得成功与否,不是看一个人在顺境中如何,积极主动乐观,而是看一个人在逆境中如何积极主动乐观。这是一个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