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

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

一、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

继承人并不一定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若是著作权人本人都不能单独行使的著作权,继承人也不得行使。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二、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继承

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融会贯通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即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组成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宜分割。

著作权与一般财产权有很大区别,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不可分。如一部稿子只有通过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权利的行使,才会得到稿酬和其他经济利益。所以菱-权是一个整体,在作为遗产继承时,不宜进行分割。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用折价、共有、给予补偿等方式处理。

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一般不能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权利或义务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得侵犯,其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在作者死后不受他人侵犯,这是一项消极权能,并不是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带来什么积极利益,所以说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著作人身权能不存在继承问题。《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这一规定表明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品时,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发表作者的遗作,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遗作。

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5、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6、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人死亡之后,其财产部分的权利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但若是过了保护期,那么该作品已经能够被大众免费使用,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对于作品是由多人创造的,那么继承著作权后,一般是不能单独行使的,具体行使情况需要由各方协商。


相关内容:

·一、app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一、app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流程是什么? 1、著作权登记费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什么?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什么?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在几百元左右,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一般不需要联系版权局,直接联系作者就行。如果你是想创作歌曲,来获取版权,进一步获取利益的,可以向中国版权局申请版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权人的申请对商标进行备案,扣留进出口的嫌疑货物;还可以依职权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做出没收侵权货物、罚款等行政处罚。(3)公、检、法,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如今,盗版和山寨产品横行,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是造成了很大损害的。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那么此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一、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关于商标权的内容,法律中只是规定了具体包括的内容,而对不包括的内容却没有规定。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包括的内容,其他的内容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不包括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吧。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


·商标转让核准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8个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


·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
    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 一、专利法上的专利种类都有哪些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什么是发明专利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


·当事人商标侵权怎么告?
    当事人被商标侵权怎么告?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二)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


·抢注国外商标超过5年还能抢回来吗?
     一、抢注国外商标超过5年还能抢回来吗? 抢注国外商标超过5年在法律层面上是不能再抢回来的。但是如果判断该商标抢注被判定为恶意抢注,那么是不受5年时限的限制的,可以进行申诉。 二、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