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一、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其标准是: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017年,涉及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22个省市自治区还将实行还林15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应该属于林地。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二、退耕还林土地是否能确权?

分3种情况来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2、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退耕还林土地能转让吗?

退耕还林地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也有讲到“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因此,要注意的是,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相关内容: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
    政府可以征地,开发商也可以征地。有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向农民们征收土地进行建设然后从中谋取暴利。但是如果农民们不同意被征收土地却被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下面一起跟着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侵犯土地使用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城市向周边扩张不得不拆毁一些农民住宅,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朋友。下面,的我们就要为您解答疑惑。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3)因买卖、继承、赠...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勐烈镇,平均补偿标准:3958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康平乡、整董镇、国庆乡、曲水乡(整康坝、绿满村),平均补偿标准:37638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加禾乡、曲水乡(坝伞村、拉珠村、田心村、龙塘村、高山村、怒那村)、宝藏乡,平均补偿标准:22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土地二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芦苞镇、大塘镇、白坭镇、南山镇、迳口华侨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


·村内集体土地归谁管2023
    村内集体土地归谁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


·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
    一、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目前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另行审批一处宅基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允许的,因为征收宅基地并不是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


·梧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梧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上房地产虽然有些式微,但仍然是很多商人眼中可口的一块蛋糕。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梧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发展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那么它是个怎么样的规定呢?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在土地置换过程中如何收取相关费用,尚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人除按规定缴纳出让金外,还需缴纳哪些相关费用,由于大家对土地置换过程的认识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产生的看法也不相同。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看法: 1、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只是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而项目单位占用了耕地,所以要按土地转征对待,用地单位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


·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有哪些纠纷解决办法?
    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有哪些纠纷解决办法? 不少农户困惑,不知道农村有纠纷的土地怎么确权?有哪些纠纷解决办法吗?综合目前我国各地土地确权实践结果来看,有纠纷的土地是不能参与此次确权的。 而且《土地登记规则》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前,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根据纠纷产生时间和发证时间来划分的,分为3种: 1.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均无有效的土地权利证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