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二、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安装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安装,使安全网层次段落的架设科学、合理,达到对施工楼层进...
·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很多企业对于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因为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对于受害者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都是巨大的损失,但是在工伤鉴定就是要保障受害者的权益,那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杭州市单位报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一旦合同生效,个人就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个人想要更换工作,或有其他原因离职,就必须要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
·给私人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有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自己经过治疗之后,而没有说及时的申请进行认定,导致错过了认定时间,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因为原则上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就不会受理申请了。那到底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抹灰这一个步骤是 一个房屋建成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这一步骤的工程质量检验关系下到一步骤工程的实施。包括垫层、基础、外加搭设、主体、砌体、刮腻子、外架拆除、栏杆、屋面、地坪、地砖等这步骤,每一步也都有着要格的质量检验规范要求,每一个步骤的作业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呢?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规范说明如下。 4.1 一般规定 4.1.1...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
·关于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 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劳动合同基本上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了。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也有诸多规定。我们您也都知道在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就解雇我们的,是要有前提的。那么劳动合同解聘方面有什么规定? 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在产期期间、哺乳期间的,单位要保证其相应的待遇,这其中就需要支付女职工相应的工资。那么女职工在哺乳期的,这个工资该如何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怎么算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看来,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即便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首先提出,至关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开具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