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个人住宅房屋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不是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续期。非住宅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然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同时支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房屋产权可续期。1、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将消失,但需对房屋户主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但土地管理局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回收,该土地使用权将被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该土地上的房产,政府应根据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二、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4、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对于个人的房产到期,其实是土地使用权到期,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涉及到房产的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当立即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要求续期处理,具体费用结合实际而定。



相关内容:

·租房有哪些手续,租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现如今,对于在外务工的人来说,租房已经成为一种必备了。对于很多没有租过房子的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租房有哪些手续,租房应该要注意些什么?为了帮助您了解相关知识,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房有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 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  (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 (含1000万元) ...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 一、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 司法拍卖房产除以下城市外均不限购。 限购城市如下: 北京、广州、深圳、佛山、厦门、济南、南京、石家庄、东莞、珠海、三亚需遵循当地限购政策;嘉兴地区外地户口需遵循当地限购政策; 因各地政策会变化或出现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为准。 二、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能贷款吗? 目前司法拍卖房产部分是支持贷...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一、 征收方一刀切拆除农村无证房,补偿很低,是否合理合法?   这是极不合理也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无证房屋并不必然等于违法建筑,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其一,可以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比照有证房屋处理,分不同情况予以补偿;其二,按照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处理,不予补...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贷款或向第三人的借款,无论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还是以双方名义所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资买房子,但是鉴于房子的价值比较高,与他人一起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以公证的方式证明各自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与他人合伙买房子公证怎么写呢?来看看我们的建议。 一、合伙买房子公证书怎么写?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


·一、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的城
    一、如何规避回迁房买卖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及郊区县、村庄都面临拆迁的问题。一批回迁房逐步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一方面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和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另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作为第一种情况然,即业主手中只...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租售同权是不包括商业用房的,要知道商业用房就是指承租的商店,菜店,理发店,旅社等专门从事商业服务所用的房屋,租售同权是针对人们租用的用来居住的房屋。符合本市的租售同权条件的,无论租用的是公租房,商品房还是公寓式住房,都是可以享受到和当地业主同等的权利的。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二)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