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依继承法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继承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为自然人的,其继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民法典》《物权法》、《继承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农民是依靠着种地来生存的,农民的土地也是进行承包的,有些农民朋友承包之后,不想在种地了,会让自己手上的承包权转租给别人,这个是可以的。在转租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签订转租协议,这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种保护。



相关内容: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够代位继承吗?
    一、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够代位继承吗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在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也可以到所在省的司法局搜索。一般的放弃继承公证最低200元,有明确财产数额的按1-2%收取公证费。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1、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可能并不会平均分割,是否可以平均分割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递交案件证据和诉讼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提供相关证据:首先要证明系争财源产是父母所留遗产;第二,证明兄弟明知道该遗产的存在,且在分配遗产时涉嫌隐瞒;根据《民法典》,所有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依据上述证据提起诉讼。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比例为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依继承法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1、《农...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


·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孙子与兄妹同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孙子与兄妹同等继承权吗 一、老人去世后孙子与兄妹同等继承权吗? 孙子与兄妹的继承权不是平等的,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法律上对于继承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上对于继承时效的规定有哪些?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16.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 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


·一、继承的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
    一、继承的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二、法律规定 1)《民法典》(2001修正)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