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一、公司倒闭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倒闭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合同是自动解除。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
因此,如果公司倒闭不发工资的,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欠发的工资应该能够得到偿还。
二、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因此,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的情形,最好是让企业工会出面协调,也可以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解决,切记不可盲目。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随处可见,当然,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和它的员工之间以及股东是具有重要的关系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的各个公司都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股权方面的激励措施,很多人对于这个措施并不是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相关规定 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法院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秦***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秦**诉**县**...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可认定劳动关系吗?
    近年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急剧增加及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再次或继续就业,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这种情况在物业、保洁等岗位上较为明显。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可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签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入企业或组织后,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岗位和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分配相关的工作。那么,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


·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的话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


·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


·近年来环保部门针对环保做足宣传工作,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大力
    近年来环保部门针对环保做足宣传工作,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企业购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效减轻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情况。 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情况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称,发展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