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商铺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一、房东在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对于发生在合同订立期间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对未来的没有约定的事项肯定无效。合同有效期,以及有效期终止的条件。
是否有自动续签或者优先续签的条款。 对于合同争议如何解决的条款。 如果是合同即将到期,需要延长有效期,仍可能应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二、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1、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2、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你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你们只有与第三方协商,让他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继续使用。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一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上的内容就是对门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无补偿的一些回答。当然,签署合同意味着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一件很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想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在签署有关门面合同续签的时候先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履行合同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履行合同 一、履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应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全部书面记录。合同原件不但是履行合同的依据,更是索赔的原始证据,合同原件的保管时间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2年期限,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尤其要特别注意电子邮件证据的保管,不要擅自删除电子邮箱中的邮件原件,应尽可能长时间保存在邮箱中,在取证时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以制作成公证书。 2...


·主张合同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主张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租赁合同、居间合同等等,在委托办理房屋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些什么,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居间合同订立方式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和租赁者签订的租房合同,总租房合同的租赁关系,对于后来的房屋所有权人依然受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
    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有上限吗?合同法违约金的额度是有上限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的订立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不例外。而此时可能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就想要单方面的变更合同的内容,让其中的条款对自己更有利。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当债务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钱财不正当减少,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就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实行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有其规定的方式,很多人不知道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合同保全方式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


·应该怎么预防合同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但具体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合同欺诈要看是否具备其构成要件,那么合同欺诈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又该怎么预防合同欺诈行为呢?您读读下文就知道了。 一、合同欺诈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合同欺诈有四个构成要件:1、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有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会使对方陷...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效力待定合同会发生的法律后果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自身利益,在效力待定合同最终被确认无效时,可能会给某一方带来不利的后果。对于上述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进行介绍。 一、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的...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生的合同风险。具体来讲,当事人在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签订合同前的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审查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要查验单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