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涉及到相关交通事故的赔偿的话,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即可不用要求交警队进行介入,如果是涉及到比较难,定责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就要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定则定则之后由全责方来进行赔偿,如果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强制进行赔偿。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超过百分之四才可以获得赔偿,二处伤残者,其中一处次重伤在六级以下(含六级)Ia值为4%至6%;五级以上(含五级)Ia值为10%;三处以上伤残者Ia值为10%;Ia值最高不得超过10%,一级伤残不再计算Ia值。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
    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相信开车的朋友们都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一份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材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一般什么时候制作事故认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


·交强险费率应该怎么算?
    交强险费率应该怎么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


·醉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交通越来越便利,但是在这种背景下交通事故也在频发。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在法律有比较明确规定的就是酒驾。能够进一步的规范酒驾也会让社会更加安全。那么醉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为您介绍。 醉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样 1、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


·要离职单位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都包括什么如何缴纳这些问题不用多说,您应该都比较清楚。但是如果选择离职,那么当月的五险一金怎么交就比较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要离职单位五险一金怎么交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准备换新工作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一、要离职单位五险一金怎么交 可以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是...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辞退员工还需要交接工作吗?
    辞退员工还需要交接工作吗?需要进行工作交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交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当事人驾驶证会被扣留,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当事人驾驶证。 2、无证驾驶的,由交警部门依法罚款,并拘留十五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到2000元的罚款: (一)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 (二)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有哪些 一、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钱
    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过错行为,确定该由谁承担责任,划分责任等级,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钱呢,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