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397条所作出的规定来进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企业他们可能会存在着玩忽职守的这种情况,甚至是一个企业集体进行玩忽职守辞职,所面临的处罚的力度是非常的严重的,可以按照刑法当中的保护手册来进行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相关内容: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是商业运营的载体,而股东的是公司运营的主体的本金来源;自古以来有钱的地方必有纷争。股东权益纷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司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公司纠纷也是最复杂的法律案件。那么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住宅被征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拆迁征收补偿税处理方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在扩大生产、对外并购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很多企业自有资金是不足支撑企业需求的。这时,就需要企业进行融资,花费一定的成本,从社会上拿到资金。如今企业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广。那么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


·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想要走项目融资的这种渠道,也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在市场当中能够站稳脚跟的项目才行的。而且整个项目要有书面的方案向投资人进行非常详细的阐述,在项目没有建设开发之前的市场反应都是凭投资者的投资眼光来决定的。可能有些第一次接触到融资这一领域的人员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一、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资建...


·公司法人社保年龄限制是多大
    公司法人社保年龄限制是多大?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二、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改制重组是涉及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将会造成企业原有的资本构成、整体架构、机制体制、生产经营的运行模式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因此,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产生民事纠纷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股权结构、债权债务、资本出售等各种问题经常发生,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有哪些规定呢? 一、案件受理 《公司法》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 实习期满,协议终止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定制度,甲方可解除协议 (3) 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实习活动的,双方可解除协议 (4) 甲,乙...


·成立投资咨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投资咨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股东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2、监事: 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


·签合同的是总公司干活的是分公司可以吗?
    签合同的是总公司干活的是分公司可以吗?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几种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