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不合法的,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开始注册公司时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认缴制度的详细规定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二、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原则上,对于公司的合法目的而言,公司几乎是与自然人一样的实体。公司若要与自然人一样,就必须拥有权利。这些权利是非常广泛的,如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包括不动产的权利、起诉和应诉的权利以及在公司目的范围内从事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的权利。但是,基于公司本身固有的性质和某些法律政策上的原因,公司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如公司不能享有某些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婚姻权、继承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又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某些权利应依照公司法的要求与其经营范围相一致。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所做出的改革指的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也就意味着在当时注册成立的时候并不要求必须要将所有的认缴的注册资本都缴纳到位,而是可以规定在一段时间当中再一次的缴纳到位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会需要过半才能实现
    一,上市公司股东会需要过半才能实现1、《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吊销后多久自动注销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是不会自动注销的。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一定要去办理注销手续,不然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严重的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名字注册公司,并且个人信用的不良记录会保持7年,还会罚款。所以说,被吊销营业执照不处理的话,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国有企业在您的眼里好像是非常正规的,一层不变的。国有企业在发展的时候,能够稳步的不断地发展到今天,肯定也是在不断地进行整改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时候,通常来说要比普通的民营企业麻烦一点。毕竟国有企业的改制事关重大,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呢? 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 1、整体改制的模式整体改制上市,一种方式是即将国有企业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是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项就卖方来说包括目标公司的组织机构、法律地位、资产负债状况、合同关系、劳资关系以及保险、环保等重要内容;就买方来说,陈述...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问题 一、债权问题 :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


·企业单位入职材料有哪些,手续是什么样的?
    进入一个自己喜欢跟向往的单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所以在刚应聘成功,准备入职的时候,就需要非常认真的对于这个入职的问题,一般来说新员工在刚进入公司的时候,需要递交一些材料,那么企业单位入职材料有哪些,手续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说一说。 一、入职材料 任何一个企业,在办理新员工入职时,都需要报到者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或相关文件,一般有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企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偷税漏税罪处罚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


·企业拆迁有营业损失吗
    企业拆迁有营业损失吗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显著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难免涉及到土地的征收或者企业,工厂房屋等的拆迁。那么,企业拆迁有营业损失吗?如果企业拆迁,我们又能得到什么补偿呢?相信很多人对此还有疑问,我们将为您想详情介绍这一系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在生活中,公司选举出来的公司法人是具有自己独立行驶公司事物的资格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职责是谁都无法代替的。比如说公司的游戏文件在进行行驶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公司法人的签字才可以,但是公司法人的签字其他人是不可以进行伪造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一、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应根据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及后果来认定。...


·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明文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个人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进行混同,关于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有疑问,只是限制了不准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我国公司法绝对禁止设立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明文规定。但是不禁止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只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