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应当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复婚后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离婚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且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离婚所破坏的婚姻关系和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层面上的延续性,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实际上复婚就是第二次结婚,这个道理本来很简单,只是因为当事人没变,所以让人把本不该混为一谈的两组婚姻搅和到一块去了。在我们国家,大多数人对于婚姻关系看的是非常严肃的,但是也是很多人结婚后离婚,然后又复婚,复婚结束后发现双方确实过不到一起,之后有选择离婚,此时的财产分割首先还是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然后一人一半分割。



相关内容:

·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很多人对国家秘密究竟是什么,存在许多疑问。其实,现实中规范的国家秘密并非是在娱乐影视中所定义的那般。那么,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呢?此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中也有国家秘密,那么,该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 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些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些方面呢?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保守国...


·一方就离婚协议未履行的怎么办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先采取协议方式,而此时就要求离婚夫妻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主要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问题,之后还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将协商约定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日后要是一方就离婚协议未履行的话,此时该怎么办才好?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应注意什么 1、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补充: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等,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2、一般不会向家人告知判决内容的,不过会有宣判,家人可以去听。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给当事...


·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子女将会由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则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等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离婚案件也在增多,那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欢迎阅读了解。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


·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


·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很多夫妻离婚后,法院对其子女进行归属判决的时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倾向于父亲一方。所以,小孩跟随父亲的可能性要更大,那么,作为小孩的母亲就会比较关注小孩的成长情况。但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着父亲没有尽到抚养小孩义务的现象,所以,针对这点,我们带您来看一看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留置家属能送东西吗
    不能。留置期间的正常生活又监察机关保障。监察机关会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


·在我国怎样才能不让离婚对方探视孩子?
     一、在我国怎样才能不让离婚对方探视孩子?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
    结婚让人们开心,离婚总让人丧气。而离婚后关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更是让许多的家庭在离婚时更加不满。因此产生的各种案件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正是离婚时候所需要的,男女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协商修改,以顺利离婚。以下是其中一个样本。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样本 一、制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财产分配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拆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夫妻对于其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都会进行财产分割。分割房产可按照出资人和登记人判断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再分配。有时需要分割拆迁费用或政府补偿的房产,分多种情况,相对麻烦一些。那么拆迁离婚财产分割针对不情况的相关分割规定有哪些?以下是如何具体实施的参考资料: 一、拆迁费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